专栏:物业人说物业事(第1期 浅谈物业工作的份外事)
【编者按】生活中,业主和物业公司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就是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公司而言,所谓的“份内事”就是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的工作职责范围,所谓的“份外事”就是超出合同中涉及工作职责范围的额外工作。
这期我们围绕 “浅谈物业工作的份外事”来分享几位项目管理者的观点。
Q:份内事和份外事,是项目日常工作中常常碰到的问题。要不要做份外事?如何看待份外事?
A1:“作为一名物业老兵和项目负责人,我认为工作不分份内外。在很多时候,所谓的份外工作,往往更能体现出服务团队的服务价值。在不涉及危险、违规、成本的情况下,还是应一如既往地为甲方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为项目的健康稳定运营打好基础。”
——超高压公司武宁路基地 项目经理 董俊
A2:“物业从业人员应该积极看待份外事,将其视为一种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主动承担责任,提高团队精神和效率,同时注重风险和压力管理,为物业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超高压公司武宁路基地 工程主管 姚进
A3:“工作中,难免会碰到一些不属于职责范围或职责范围不是很明确的事,虽然我们没有义务做自己职责范围以外的事,但要想干好工作,就不能把份内、份外分得过清。只做份内事,你的能力就会因此受限。努力把份内事做好的同时,把份外事当作份内事来做,从中获得经验的积累和知识的补充。”
——票据交换中心 项目经理 郑小芳
A4:“在服务区域范围之内作为项目管理人员来说其实没有什么份内事份外事之分,要坚持份内的工作认真干、份外的事不推诿且积极乐意干、业主(甲方)反映的事要及时干,才能让服务者与甲方紧密相连。刚开始工作时,像大多数人一样把工作范畴边界定的格外清楚,该做的不推诿,不该做的不越界;多年物业工作后发现多管闲事的份外事,是对个人工作能力的考验,是能力的增长点。不要把工作分成份内事和份外事,而是要分成我会做的和我要学习的。”
——企业管理服务分公司 保安督导 朱立成
A5:“在我看来人是活的,甲方聘请我来是让我为其分担的,能及时帮业主解决问题也是我应该做的事。所以有时份内和份外不一定就能分得那么清楚。做好看似不起眼的份外事,往往能让甲方记住我们。我始终信奉一句话:不是能者多劳,而是多劳者才能成为能者。”
——华东电力设计院项目点 高炜
A6:份外事在物业日常运营中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助于提高用户的满意度。例如我们管辖的变电站,主动承担了一些搬运、保洁等日常工作,往往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超高压变电站项目点 唐明劼
企业管理服务分公司原分公司经理魏冬煜曾经总结提到:我司于2008年12月承接国家电网上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的部分后勤服务项目,并组建了我司第一个专业从事企业后勤服务的项目处。为企业提供专业规范的保安、保洁、客服等后勤服务。由于了解国企的特点和需求,针对性地优化了服务规范,坚持以诚信为原则,规范为基础,在我司“贴心服务,让您满意”的服务理念中融入“份外事不推辞”“叫得应 跑得快 做得好”的特色,得到了原甲方领导在首次评估会上给出的“一次成功,各方满意”的评语。同时,原超高压公司领导也在职代会上对我司提出赞扬,并将其称为“中宁现象”, 这些无一不是对我司当时工作的高度认可。数年来,分公司较好地完成了项目服务合同规定的内容,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合同以外的诸多工作。由此在现有的项目范围内初步树立起诚信中宁的品牌形象。
物业服务中遇到份外事要不要做?怎么做好?是一门学问,被动应付还是站在对公司有利的立场综合评估,以一种较为积极的工作态度为业主承担起一些份外事,为公司的服务品牌增色。相信魏经理的一番话和以上项目管理者的观点分享,会给大家今后的工作带去一些思考。